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投诉建议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180-9213-9007

首页>>财税知识>>记账报税
注册公司最新资讯西安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公司注销变更公司公司银行开户公司转让最新政策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最新总结解释)

更新时间:2021-12-15 字号:T|T
  消费税 ——征税范围、税目及税率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一零”。
  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次数
  征税环节
  金银(含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单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卷烟
  双环节纳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其他应税
  消费品
  单环节纳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
  小测验:豪车消费税?交不交?
  玛莎拉蒂3.0T Levante S 4S店官方价格:147.8万
  财税〔2016〕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税目(15个)
  税目(15个)
  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
  11%加0.005元/支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解释】酒精不再征收消费税。
  【解释】甲类啤酒,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增值税);乙类啤酒是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
  【解释】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解释】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解释】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新增】葡萄酒,属于“其他酒”子目。
  【解释】配制酒的子类目和税率适用:
  (1)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38度(含)的配制酒。
  (2)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20度(含)的配制酒;
  前两类,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其他配制酒,按“白酒”适用20%加0.5元/500克税率征收消费税。
  税目
  税率
  三、高档化妆品
  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纳税)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纳税)
  五、鞭炮、焰火
  15%
  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由原先的30%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解释】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解释】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解释】鞭炮焰火中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税目
  税率
  六、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1.20元/升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0元/升
  【解释】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解释】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解释】取消汽车轮胎的消费税。
  税目
  税率
  七、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在1.0(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以上至1.5(含1.5)升
  3%
  (3)气缸容量在1.5以上至2.0(含2.0)升
  5%
  (4)气缸容量在2.0以上至2.5(含2.5)升
  9%
  (5)气缸容量在2.5以上至3.0(含3.0)升
  12%
  (6)气缸容量在3.0以上至4.0(含4.0)升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23座)
  5%
  【解释】排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属于乘用车;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
  【解释】不包括:
  (1)电动汽车;
  (2)车身长度≥7米、并且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
  (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税目
  税率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只这一个容量)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高档手表*
  20%
  十一、游艇
  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三、实木地板
  5%
  【解释】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解释】高尔夫球及球具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解释】高档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10000元。
  【解释】游艇,8米≤长度≤90米,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税目
  税率
  十四、电池
  4%
  十五、涂料
  4%
  【解释】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0年)
  A.电动汽车
  B.卡丁车
  C.高尔夫车
  D.小轿车
  【答案】D
  【解析】电动汽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率
  税率形式
  应税消费品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卷烟(除批发):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收取150元
  比例税率:调拨价为每条70元以上的,适用56%;调拨价为每条70元以下的,适用36%。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每斤定额税率0.5元;
  比例税率:白酒20%
  定额税率
  啤酒:250元/吨(出厂价3000元/吨以上)
  220元/吨(出厂价3000元/吨以下)
  黄酒:240元/吨
  成品油
  比例税率
  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
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记账

西安代理记账网】: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xiandailijizhang.com/jzbs/6165.html
本文标签:营业执照注册公司流程新公司注册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www.xiandailijizhang.com
热门标签
close

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代理记账网

总机:180-9213-9007

企业邮箱:info@sxlccs.com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泰华金贸国际4-9F

设计顾问:西安代理记账网

陕ICP备16017394号-27| Copyright © 2008-2023 西安注册公司|联创财税|西安慧算账|陕西联创财税研究院 版权所有 陕ICP备16017394号 XML地图 | 网站地图